黄金的化学性质稳定,具有很强的抗腐蚀性;延展性强,1克可以拉长成为4000米长的金丝。
但更重要的是其稀缺性。
理论上,排名越后的元素越稀缺!
轻重元素是以排名26的铁为分界点,铁原子是最稳定的。
只有在超新星爆发,或者中子星碰撞等产生巨大能量的情况下,铁原子才会继续发生核聚变,才有可能产生黄金。
无论在地球还是宇宙,黄金都是稀缺的!
地球天然存在着94种元素,金元素只占其质量的1/15万。
将来如果有机会和外星人进行“星际贸易”,黄金是各方都能接受的硬通货。
在货币史上,银比金更早地充当本位货币(主币),分为银两本位和银币本位两种形式。
银两本位是以白银重量为价格标准,实行银块流通。
在我国,白银自汉代起逐渐成为货币金属,到明代已经货币化,但实行的是银两制,属于称量货币制度。
1910年(宣统二年),清政府颁行《币制条例》,在法律上正式采用银本位,以“元”为货币单位,名为大清银币;但市面上银元和银两仍然并用。
银币本位:国家规定白银为货币金属,并要求铸成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的银币;银币可以自由铸造成和自由熔化;银行券(纸币)可以自由兑换银币或白银;银币和白银可自由输出或输入,以保证外汇市场的稳定。
这是真正的意义上的银本位制!
这是指以金银两种金属同时为本位货币的货币制度。
金银两种金属同时被定为法定货币;两种铸币均为主币,均可自由铸造,都具有无限清偿的效力。
平行本位制:金、银币之间不规定比价,按照各自所包含的金和银的实际价值流通。
由于金币和银币之间的自由交换比率根据金、银价格随行就市,因此变化太快,很不稳定。
双本位制:国家规定金币和银币的比价,两种货币按法定的比价流通。
当市场上金、银的比价发生变化时,会引起金币或银币的实际价值与名义价值背离。实际价值高于名义价值的货币 (良币)就会被人熔化,退出流通领域,而实际价值低于名义价值的货币 (劣币)则会充斥市场。
跛行本位制:金银同时为本位货币,但金币可以自由铸造,而银币则不能自由铸造。
这是由金银复本位制或银本位制转化为金本位制的一种过渡性货币制度,严格来说并不是复本位制!
大家都把金币藏起来了,尽量使用银币,而且还大批量铸造银币。
在此情况下,各国决定停止白银的自由铸造,美国和法国由金银复本位制改为跛行本位制;德国和荷兰则直接由银本位制过渡到跛行本位制。
金本位和银本位的基本逻辑差不多,用黄金代替白银作为本位币。
在金本位制下,每单位的货币价值等同于若干重量的黄金(即货币含金量);当不同国家使用金本位时,汇率由它们各自货币的含金量之比——金平价来决定。
1717年,他在担任英国铸币局局长期间,将每盎司黄金的价格固定在3英镑17先令10.5便士。
1816年,英国通过了《金本位制度法案》,从法律的形式承认了黄金作为货币的本位来发行纸币。
由于当时英国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突出地位,它实际上是一个以英镑为中心,以黄金为基础的国际金本位制度。
金币本位制:即狭义的金本位制,是金本位制度的最初形态,也是最典型的金本位制度。
在此制度下,货币本身就是含有一定重量黄金的金币,黄金与金币可以自由铸造与熔化。
但这种最纯粹的金本位制度几乎并没存在过!
比较常见的是,金币与可兑现的银行券同时流通的混合金币本位制度。
金块本位制:又称“生金本位制”,是指国内不铸造、不流通金币,只发行代表一定重量黄金的银行券来流通,而银行券不能自由兑换成黄金和金币,只能按一定条件向发行银行兑换成金块。
金币的铸造和流通以及黄金的自由进出口已被禁止,黄金已不可能发挥自动调节货币供求和稳定汇率的作用,是一种残缺不全的金本位制度。
战后,有的国家想恢复金本位制,但由于黄金储量不够,只好采取金块本位制。
在金块本位制下,任何人理论上都可以将所持有的银行券兑换成等量的黄金,但是存在一个普通人难以达到的最低兑换限额。
金汇兑本位制:又称“虚金本位制”,是指银行券在国内不能兑换黄金和金币,只能兑换外汇的金本位制。
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必须在另一个实行金本位的国家存放黄金或外汇准备金,用作与该国实行固定汇率制度的平准基金。
这也是第一次世界大战的产物!
1922年,各国在意大利热那亚召开了经济与金融会议,讨论了重建国际货币体系等问题。
会议之后,除美国继续实行金币本位制,英国和法国实行金块本位制这两种与黄金直接挂钩的货币制度外,其他欧洲国家的货币均以间接挂钩的形式实行了金汇兑本位制。
美元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直接和黄金挂钩,各国货币与美元实行可调节的钉住汇率制;美国保证各国可按35美元一盎司的官方价格向自己兑换黄金。